法律分析:被保险公司拒赔脑中风后遗症需要根据保险合同的约定和法律规定进行分析。如果保险合同中明确规定需要提供医生证明,则需要提供;如果保险合同中没有明确规定,但法律规定需要提供医生证明,则也需要提供。
法律依据:
1.《保险法》第十二条:保险合同应当采取书面形式。保险合同应当载明保险标的、保险期间、保险金额或者保险费、保险责任和免除保险人责任的条款、保险金的给付、保险费的支付等内容。
2.《保险法》第十一条:保险人应当按照约定履行保险合同。
3.《民法典》第一千三百三十九条:保险合同履行过程中发生争议,可以根据保险合同的约定和有关法律规定请求保险人履行保险义务或者请求保险金。
4.《保险法》第三十二条:保险人拒绝承担赔偿责任的,应当告知被保险人理由。
5.《保险法》第三十三条:被保险人获悉保险事故发生后,应当及时通知保险人,并按照保险合同的约定,采取必要措施防止损失扩大。
6.《保险法》第三十四条:保险人应当及时对保险事故进行查勘,了解事故原因、性质和损失情况,根据查勘结果认定事故责任并作出赔偿决定。
7.《保险法》第三十五条:保险人应当在接到被保险人提出的索赔通知后十五日内,根据保险合同的约定向被保险人支付保险金或者明确说明不履行保险合同的理由。
8.《保险法》第三十六条:保险人未在规定期间履行支付保险金义务的,应当按照双倍利率向被保险人支付迟延利息。
9.《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五十五条:“被害人主张的医疗费、住院伙食补助费、住院杂费、交通费、误工费等由当事人提交证明材料,证据齐备的,应当依法承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