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票收益权,拥有该股票的收益的权利。但是往往不一定是该公司的股东。目前主要是运用于国内信托公司推出的一种信托产品。该产品简单讲就是:投资者把资金委托给信托公司做一笔股票交易,在帮助完成这笔股票交易的过程中取得的收益归属投资者,这就是股票收益权。股票一般指已经在国内上市并可以流通的股票。
一、股权收益权需要办质押吗
股权收益权需要办质押。
根据《民法典》规定如下:
1、上市公司的股份出质的,质押合同自股份出质向证券登记机构办理出质登记之日起生效。
2、质押合同自股份出质记载于股东名册之日起生效。
3、质权人应当订立书面合同,并向其管理部门办理出质登记。质押合同自登记之日起生效。
4、以基金份额、证券登记结算机构登记的股权出质的,质权自证券登记结算机构办理出质登记时设立;以其他股权出质的,质权自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办理出质登记时设立。
二、股权收益权质押还用登记吗
股权收益和股权质押是不同的,股权的收益并不是质押的权利,而股权的所有权才是可以质押的权利,股权质押是需要进行登记的。
《工商行政管理机关股权出质登记办法》
第二条以持有的有限责任公司和股份有限公司股权出质,办理出质登记的,适用本办法。已在证券登记结算机构登记的股份有限公司的股权除外。
第三条负责出质股权所在公司登记的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是股权出质登记机关(以下简称登记机关)。
各级工商行政管理机关的企业登记机构是股权出质登记机构。
第九条申请股权出质变更登记,应当提交下列材料:
(一)申请人签字或者盖章的《股权出质变更登记申请书》;
(二)有关登记事项变更的证明文件。属于出质股权数额变更的,提交质权合同修正案或者补充合同;属于出质人、质权人姓名(名称)或者出质股权所在公司名称更改的,提交姓名或者名称更改的证明文件和更改后的主体资格证明或者自然人身份证明复印件;
(三)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要求提交的其他材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