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介绍了土地使用证和房产证的差异,包括证明的东西、拥有的权利、交易的权限和办理窗口等方面的不同,并指出两者的法律依据。同时,还介绍了房产证的办理流程,包括申请人需要提交的材料、审核和办理的时间等。
法律分析
一、土地使用证和房产证的差异
1. 土地使用证和房产证有以下不同点:
二、土地使用证和房产证的区别
2、两者之间的区别如下:
三、土地使用证和房产证的区别
3、土地使用证和房产证的差异在于:
(1)证明的东西的不同:土地使用证是证明拥有土地使用权的文件,房产证是证明拥有该房屋使用的文件;
(2)拥有的权利的不同:土地使用证指拥有土地的使用权,没有买卖土地的权利;
(3)交易的权限的不同:只拥有土地使用证的房屋是不能在市场上进行交易的;
(4)办理窗口不一样:土地使用证要去城建收费中心和国土局办理;
(5)期限不一样:土地使用证根据土地用途不同有分为70年、50年、40年。
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第三条
“国家依法实行土地登记发证制度。依法登记的土地所有权和土地使用权受法律保护,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侵犯。”,也即我国依法实行土地登记发证制度。
二、房产证办理流程
1、房产证办理人到房管局填写申请书;
2、提交身份证、户口本、申请书及其他必要材料到房屋登记部门办理;
3、房管局对申请人提交的材料进行审核,符合条件的办理并发放房产证。
结语
土地使用证和房产证是两种不同的证明文件,它们在证明拥有土地使用权和房屋使用权、拥有的权利、交易的权限以及办理窗口等方面存在差异。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第三条,我国依法实行土地登记发证制度。因此,任何单位和个人都不得侵犯依法登记的土地所有权和土地使用权。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2019修正):第三章 房地产开发 第二十八条 依法取得的土地使用权,可以依照本法和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作价入股,合资、合作开发经营房地产。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2019修正):第二章 房地产开发用地 第一节 土地使用权出让 第十二条 土地使用权出让,由市、县人民政府有计划、有步骤地进行。出让的每幅地块、用途、年限和其他条件,由市、县人民政府土地管理部门会同城市规划、建设、房产管理部门共同拟定方案,按照国务院规定,报经有批准权的人民政府批准后,由市、县人民政府土地管理部门实施。
直辖市的县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行使前款规定的权限,由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2019修正):第二章 房地产开发用地 第一节 土地使用权出让 第二十一条 土地使用权因土地灭失而终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