残疾证上的监护人不可以也没有权利处理被监护人的房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第十八条规定:监护人应当履行监护职责,保护被监护人的人身、财产及其他合法权益,除为被监护人的利益外,不得处理被监护人的财产。监护人依法履行监护的权利,受法律保护。监护人不履行监护职责或者侵害被监护人的合法权益的,应当承担责任;给被监护人造成财产损失的,应当赔偿损失。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有关人员或者有关单位的申请,撤销监护人的资格。企业法人追究刑事责任的相关情形有哪些?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第四十九条规定:企业法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除法人承担责任外,对法定代表人可以给予行政处分、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1,超出登记机关核准登记的经营范围从事非法经营的;2,向登记机关、税务机关隐瞒真实情况、弄虚作假的;3,抽逃资金、隐匿财产逃避债务的;4,解散、被撤销、被宣告破产后,擅自处理财产的;5,变更、终止时不及时申请办理登记和公告,使利害关系人遭受重大损失的;6,从事法律禁止的其他活动,损害国家利益或者社会公共利益的。以上是关于残疾证上的监护人可以处理被监护人的房产吗的法律知识,您学会了吗? 该内容由 赵军律师 和 律说律答 共创回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