代书遗嘱无效的5种情形:
1、遗嘱人立遗嘱时没有遗嘱能力;
2、遗嘱不符合法定形式;
3、遗嘱人以遗嘱处分不属于自己财产的,遗嘱的这部分内容无效;
4、受胁迫、欺骗所立的遗嘱或者伪造的遗嘱;
5、遗嘱被篡改的、篡改的内容无效。
代书遗嘱见证人要满足的条件如下:
1、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2、与继承人、受遗赠人不存在利害关系;
3、两个以上见证人。
遗嘱是遗嘱人对自己的财产或其他事项所作的处理,应当由遗嘱人自己完成。但是,遗嘱人不识字或因生病等不能书写,或者不愿意自己书写的,可以委托他人代写遗嘱。相关法律规定:代书遗嘱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由其中一人代书,注明年、月、日,并由代书人、其他见证人和遗嘱人签名。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三十八条
遗嘱人在危急情况下,可以立口头遗嘱。口头遗嘱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危急情况消除后,遗嘱人能够以书面或者录音录像形式立遗嘱的,所立的口头遗嘱无效。
第一千一百四十条
下列人员不能作为遗嘱见证人:
(一)无民事行为能力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以及其他不具有见证能力的人;
(二)继承人、受遗赠人;
(三)与继承人、受遗赠人有利害关系的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