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事案件的收费标准是按照办案阶段分别计件确定的,每个阶段的收费都有具体的标准。对于二审、死刑复核、再审、申诉案件以及刑事自诉案件,按照一审阶段的收费标准收取服务费。如果一个代理一个案件的多个阶段,自第二阶段起可以酌减收费。对于被害人提起刑事附带民事诉讼案件,按照民事诉讼案件收费标准收取服务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同时涉及几个罪名或者数起犯罪事实的,可按照所涉罪名或犯罪事实分别计件收取费用。对于一些特殊案件,如法律关系复杂、疑难专业问题或重大涉外案件及有重大社会影响的案件,经与委托人协商一致,可以按照不高于规定的5倍收费,但如果协商不成,则仍执行规定的收费标准。不代理一审,代理二审的,按一审标准收费;曾代理一审、二审或曾代理一审、二审,后发回再审、再审申请或再审案件的,按一审标准减半收费;涉及仲裁的案件,由代理人进行仲裁的,在一审或者二审阶段按照仲裁标准减半收取费用。案件的执行应在一个审判级别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