拆分户口需要当事人年满18周岁、经济独立、独立的门牌号,共同去户口所在地的辖区派出所办理分户手续。需要的文件: 1、乡村组同意分户的三级证明; 2、分户申请书; 3、房屋产权证明; 4、到相关部门申请房屋明确的门、户、牌住址; 5、原户主与当事人本人的身份证、户口本。
《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第五条 户口登记以户为单位。同主管人共同居住一处的立为一户,以主管人为户主。单身居住的自立一户,以本人为户主。居住在机关、团体、学校、企业、事业等单位内部和公共宿舍的户口共立一户或者分别立户。户主负责按照本条例的规定申报户口登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