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无效的情形主要包括承包人未取得资质、非法转包或违法分包等。然而,如果建设工程经验收合格,承包人可以要求支付工程价款。建筑工程合同纠纷可通过和解、调解、仲裁或诉讼解决。对于新型建筑项目,纠纷应按合同约定处理,尽量和解,若无法和解可通过诉讼维权。
法律分析
一、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无效的主要情形是什么
1、承包人未取得建筑施工企业资质或者超越资质等级的;
2、没有资质的实际施工人借用资质的建筑施工企业名义的;
3、建设工程必须进行招标而未招标或者中标无效的;
4、承包人非法转包建设工程的;
5、承包人违法分包建设工程的。
但是为了切实保护实际施工人及农民工的权益,《关于审理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第二条规定,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无效,但是建设工程经竣工验收合格,承包人请求参照合同约定支付工程价款的,应予支持。
二、建筑工程合同纠纷如何处理
(1)和解。和解是指当事人因合同发生纠纷时可以再行协商,在尊重双方利益的基础上,就争议的事项达成一致,从而解决纠纷的方式。
(2)调解。凋解是指在第三人的主持下,通过运用说服教育等方法来解决当事人之间的合同纠纷。二是行政调解。主要特指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居中对合同当事人的纠纷进行调解。由于调解协议书不具有法律强制力,一方当事人不履行的,对方当事人不能就此请求人民法院强制执行,但可以采用其他方式来解决争议。
(3)仲裁。仲裁是指发生合同争议的双方当事人,根据争议发生前或发生后达成的仲裁协议,将纠纷提交仲裁机关进行裁决并解决纠纷的方式。仲裁具有“准司法”性质,仲裁机构作出的仲裁裁决具有法律效力,当事人应当履行。
(4)诉讼。诉讼是指合同纠纷发生后,当事人如果没有仲裁协议,任何一方均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请求人民法院对合同纠纷依法予以处理。这是解决合同纠纷的最常见方式。
现在很多的新型建筑正在施工,这些建筑项目在施工之前甲乙双方就会签订好相关的合同,如果发生了纠纷,就按照合同的约定的内容进行处理。当事人能和解当然是最好的,不能和解的话,也可以按照合同约定采取诉讼的手段维权。
结语
在建设工程施工合同中,如果出现承包人未取得资质、非法转包或违法分包等情形,合同将被视为无效。然而,根据相关法律解释,如果建设工程经过验收合格,承包人请求按合同支付工程价款的,应该予以支持。对于建筑工程合同纠纷的处理,可以采取和解、调解、仲裁或诉讼等方式。在新型建筑项目的施工中,合同约定的内容将成为处理纠纷的依据,当事人应尽力和解,若无法达成一致,可诉诸法律维权。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十八章 建设工程合同 第七百九十条 建设工程的招标投标活动,应当依照有关法律的规定公开、公平、公正进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十八章 建设工程合同 第七百九十三条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无效,但是建设工程经验收合格的,可以参照合同关于工程价款的约定折价补偿承包人。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无效,且建设工程经验收不合格的,按照以下情形处理:
(一)修复后的建设工程经验收合格的,发包人可以请求承包人承担修复费用;
(二)修复后的建设工程经验收不合格的,承包人无权请求参照合同关于工程价款的约定折价补偿。
发包人对因建设工程不合格造成的损失有过错的,应当承担相应的责任。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2019修正):第三章 建筑工程发包与承包 第一节 一 般 规 定 第十六条 建筑工程发包与承包的招标投标活动,应当遵循公开、公正、平等竞争的原则,择优选择承包单位。
建筑工程的招标投标,本法没有规定的,适用有关招标投标法律的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