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合同可约定为期3年,试用期最长可达6个月。试用期只能约定一次,不能在续签合同时重新约定。试用期期间,用人单位需按法规缴纳社会保险。劳动合同的基本内容包括用人单位和劳动者信息、合同期限、工作内容与地点、工作时间与休假、劳动报酬、社会保险、劳动保护与条件、法律规定的其他事项。
法律分析
一、为期3年的劳动合同试用期6个月吗?
为期3年的劳动合同,可以约定6个月的试用期。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第十九条
【试用期】劳动合同期限三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一个月;劳动合同期限一年以上不满三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二个月;三年以上固定期限和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试用期不得超过六个月。
同一用人单位与同一劳动者只能约定一次试用期。
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的劳动合同或者劳动合同期限不满三个月的,不得约定试用期。
试用期包含在劳动合同期限内。劳动合同仅约定试用期的,试用期不成立,该期限为劳动合同期限。
二、哪些情形下劳动合同中不能约定试用期?
以下六种情形均不得再次约定试用期:一是劳动合同期满续订劳动合同的;
二是劳动者因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医疗期满后从事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三是劳动合同履行期间劳动者工作岗位变更的;
四是用人单位招用同一劳动者且上次招用时双方约定的试用期已实际履行或者已部分履行的;
五是用人单位与初次就业的军队转业干部、指令性安置的复退军人以及军转干部随调家属等政策性安置人员订立劳动合同的;
六是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三、劳动合同的基本内容有哪些?
(一)用人单位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
(二)劳动者的姓名、住址和居民身份证或者其他有效身份证件号码;
(三)劳动合同期限;
(四)工作内容和工作地点;
(五)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
(六)劳动报酬;
(七)社会保险;
(八)劳动保护、劳动条件和职业危害防护;
(九)法律、法规规定应当纳入劳动合同的其他事项。
总的来说,法律并没有规定过为期三年的劳动合同,试用期必须是6个月,只是规定最长不能超过6个月,不过,试用期只能约定一次,在劳动合同到期后,续签劳动合同时不能重新约定试用期,而且,试用期阶段用人单位也需要给职工依法缴纳社会保险。
结语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的规定,为期3年的劳动合同可以约定6个月的试用期。然而,法律并没有规定强制要求为期三年的劳动合同必须有6个月的试用期,只是规定试用期最长不得超过6个月。另外,同一用人单位与同一劳动者只能约定一次试用期,劳动合同期满后续签劳动合同时不能重新约定试用期。此外,用人单位在试用期阶段也需要按法律规定给职工缴纳社会保险。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2012修正):第二章 劳动合同的订立 第十九条 【试用期】劳动合同期限三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一个月;劳动合同期限一年以上不满三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二个月;三年以上固定期限和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试用期不得超过六个月。
同一用人单位与同一劳动者只能约定一次试用期。
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的劳动合同或者劳动合同期限不满三个月的,不得约定试用期。
试用期包含在劳动合同期限内。劳动合同仅约定试用期的,试用期不成立,该期限为劳动合同期限。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2012修正):第二章 劳动合同的订立 第二十条 【试用期工资】劳动者在试用期的工资不得低于本单位相同岗位最低档工资或者劳动合同约定工资的百分之八十,并不得低于用人单位所在地的最低工资标准。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2012修正):第八章 附则 第九十六条 【事业单位聘用制劳动合同的法律适用】事业单位与实行聘用制的工作人员订立、履行、变更、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国务院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未作规定的,依照本法有关规定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