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诈骗罪取保候审的资格要求是什么?

2023-11-29 来源:好走旅游网

根据我国《刑事诉讼法》的规定,诈骗罪属于严重危害社会治安的犯罪行为。若您符合取保候审的条件,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是可以考虑取保候审的。但是,具体是否可以取保候审还需要根据您的具体情况以及案件性质进行综合评估。建议您向当地公安机关或法院咨询,以了解相关取保候审的申请流程及所需条件。

法律分析

一、关于诈骗罪取保候审的问题

诈骗罪是否可以取保候审?需要满足哪些条件呢?

根据我国《刑事诉讼法》的规定,取保候审是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符合一定条件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为防止其人身自由受到侵犯,责令其到指定地点接受审判或者限制其活动的一种强制措施。

而诈骗罪,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的规定,属于严重危害社会治安的犯罪行为,若您符合取保候审的条件,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是可以考虑取保候审的。

但是,具体是否可以取保候审还需要根据您的具体情况以及案件性质进行综合评估。建议您向当地公安机关或法院咨询,以了解相关取保候审的申请流程及所需条件。

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五条明确规定,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

(一)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

(二)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三)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四)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

犯诈骗罪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由此可见,如果犯诈骗罪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情形的是可以取保候审的。

二、诈骗罪一般会判多少年

对于诈骗罪:

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单处罚金法定基准刑参照点

1、诈骗不足4000元的,为罚金刑;4000元以上不足5000元的,为管制刑;5000元的,为拘役三个月,每增加1670元,刑期增加一个月;1万元的,为有期徒刑六个月,每增加1000元,刑期增加一个月;

2、有第一百三十一条规定的情形之一,拟处拘役刑的,升格为有期徒刑;拟处管制、罚金刑的,升格为拘役刑。

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法定基准刑参照点

诈骗4万元的,为有期徒刑三年,每增加2000元,刑期增加一个月。

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法定基准刑参照点

诈骗20万元的,为有期徒刑十年,每增加4000元,刑期增加一个月。

重处情形规定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重处10%:

1、诈骗集团的首要分子或者共同诈骗犯罪中情节严重的主犯;

2、惯犯或者流窜作案,危害严重的;

3、诈骗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急需的生产资料,严重影响生产或者造成其他严重损失的;

4、诈骗救灾、抢险、防汛、优抚、救济、医疗等款物,造成严重后果的;

5、挥霍诈骗的财物,致使诈骗的财物无法返还的;

6、使用诈骗的财物进行违法犯罪活动的;

7、导致被害人死亡、精神失常或者其他严重后果的;

8、被告人曾因犯罪被判刑或因诈骗被行政处罚的;

9、诈骗作案10次以上的。

结语

诈骗罪是否可以取保候审?需要满足哪些条件呢?根据我国《刑事诉讼法》的规定,取保候审是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符合一定条件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为防止其人身自由受到侵犯,责令其到指定地点接受审判或者限制其活动的一种强制措施。而诈骗罪,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的规定,属于严重危害社会治安的犯罪行为,若您符合取保候审的条件,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是可以考虑取保候审的。但是,具体是否可以取保候审还需要根据您的具体情况以及案件性质进行综合评估。建议您向当地公安机关或法院咨询,以了解相关取保候审的申请流程及所需条件。

法律依据

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程序规定:第六章 强制措施 第五节 逮 捕 第一百三十五条 被取保候审人违反取保候审规定,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提请批准逮捕:

(一)涉嫌故意实施新的犯罪行为的;

(二)有危害国家安全、公共安全或者社会秩序的现实危险的;

(三)实施毁灭、伪造证据或者干扰证人作证、串供行为,足以影响侦查工作正常进行的;

(四)对被害人、举报人、控告人实施打击报复的;

(五)企图自杀、逃跑,逃避侦查的;

(六)未经批准,擅自离开所居住的市、县,情节严重的,或者两次以上未经批准,擅自离开所居住的市、县的;

(七)经传讯无正当理由不到案,情节严重的,或者经两次以上传讯不到案的;

(八)违反规定进入特定场所、从事特定活动或者与特定人员会见、通信两次以上的。

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程序规定:第六章 强制措施 第二节 取保候审 第一百零一条 被取保候审人在取保候审期间,没有违反本规定第八十九条、第九十条有关规定,也没有重新故意犯罪的,或者具有本规定第一百八十六条规定的情形之一的,在解除取保候审、变更强制措施的同时,公安机关应当制作退还保证金决定书,通知银行如数退还保证金。

被取保候审人可以凭退还保证金决定书到银行领取退还的保证金。被取保候审人委托他人领取的,应当出具委托书。

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程序规定:第六章 强制措施 第二节 取保候审 第九十条 公安机关在决定取保候审时,还可以根据案件情况,责令被取保候审人遵守以下一项或者多项规定:

(一)不得进入与其犯罪活动等相关联的特定场所;

(二)不得与证人、被害人及其近亲属、同案犯以及与案件有关联的其他特定人员会见或者以任何方式通信;

(三)不得从事与其犯罪行为等相关联的特定活动;

(四)将护照等出入境证件、驾驶证件交执行机关保存。

公安机关应当综合考虑案件的性质、情节、社会影响、犯罪嫌疑人的社会关系等因素,确定特定场所、特定人员和特定活动的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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