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无生产日期食品的处罚如下:县级以上人民政府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没收违法所得和违法生产经营的食品,并可以没收用于违法生产经营的工具、设备、原料等物品,违法生产经营的食品金额不足一万元的,处五千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罚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