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出现第三方参与工伤保险事故的情况,或者无法确定第三人的时候,工伤保险基金将先行支付工伤医疗费用。如果工伤保险基金先行支付后仍无法追偿到相关当事人,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可以追偿。而用人单位如果未能偿还工伤保险待遇,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可以采取相应的追偿措施。
法律分析
在出现第三方参与工伤保险事故的情况,或者无法确定第三人的时候,工伤保险基金将先行支付工伤医疗费用。如果工伤保险基金先行支付后仍无法追偿到相关当事人,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可以追偿。而用人单位如果未能偿还工伤保险待遇,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可以采取相应的追偿措施。
一、下班后自己摔伤医保能报销吗
下班后自己摔伤的医保可以报销,但要求是符合基本医疗保险药品目录、诊疗项目、医疗服务设施标准以及急诊、抢救的医疗费用。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
第三十条,下列医疗费用不纳入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支付范围:
(一)应当从工伤保险基金中支付的;
(二)应当由第三人负担的;
(三)应当由公共卫生负担的;
(四)在境外就医的。
医疗费用依法应当由第三人负担,第三人不支付或者无法确定第三人的,由基本医疗保险基金先行支付。基本医疗保险基金先行支付后,有权向第三人追偿。
二、员工工伤厂里不赔偿怎么办?
工伤用人单位不赔偿怎么办:可以要求工伤保险基金先行支付。《工伤保险条例》第62条第2款规定:“依照本条例规定应当参加工伤保险而未参加工伤保险的用人单位职工发生工伤的,由该用人单位按照本条例规定的工伤保险待遇项目和标准支付费用。”即对未参加工伤保险的职工所发生的工伤,用人单位是直接的赔偿责任人,但这并不意味着在用人单位拒绝赔偿或无法赔偿的情况下,劳动者便索赔无门。因为《社会保险法》第41条规定:“职工所在用人单位未依法缴纳工伤保险费,发生工伤事故的,由用人单位支付工伤保险待遇。用人单位不支付的,从工伤保险基金中先行支付。从工伤保险基金中先行支付的工伤保险待遇应当由用人单位偿还。”根据《社会保险基金先行支付暂行办法》第6条第2款之规定,用人单位拒绝支付全部或者部分费用的,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可以持工伤认定决定书和有关材料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书面申请先行支付工伤保险待遇。即当劳动者发生工伤遇到“无人管”时,可以申请工伤保险基金先行支付。
拓展延伸
企业未缴工伤保险怎么办
企业未缴工伤保险,职工发生工伤事故的,由用人单位支付所有的工伤保险待遇。用人单位不支付的,从工伤保险基金中先行支付。从工伤保险基金中先行支付的工伤保险待遇应当由用人单位偿还。用人单位不偿还的,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可以依法追偿。
结语
在出现第三方参与工伤保险事故的情况,或者无法确定第三人的时候,工伤保险基金将先行支付工伤医疗费用。如果工伤保险基金先行支付后仍无法追偿到相关当事人,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可以追偿。而用人单位如果未能偿还工伤保险待遇,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可以采取相应的追偿措施。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
第四十二条由于第三人的原因造成工伤,第三人不支付工伤医疗费用或者无法确定第三人的,由工伤保险基金先行支付。工伤保险基金先行支付后,有权向第三人追偿。
第三十八条因工伤发生的下列费用,按照国家规定从工伤保险基金中支付:(一)治疗工伤的医疗费用和康复费用;(二)住院伙食补助费;(三)到统筹地区以外就医的交通食宿费;(四)安装配置伤残辅助器具所需费用;(五)生活不能自理的,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的生活护理费;(六)一次性伤残补助金和一至四级伤残职工按月领取的伤残津贴;(七)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合同时,应当享受的一次性医疗补助金;(八)因工死亡的,其遗属领取的丧葬补助金、供养亲属抚恤金和因工死亡补助金;(九)劳动能力鉴定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