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租租赁合同印花税规定是应当是按照租赁合同当中所记载的具体的金额的千分之一来计算印花税。按照《税法》相关规定,房屋租赁合同应该按租赁合同记载金额的千分之一计算印花税。
1、购买印花税票自行贴花、并划线注销。
2、租赁合同如果只规定了月(或年、或日)租金标准而无租赁期限的,可在签订合同时先按定额5元贴花,以后结算时再按实际金额计税,补贴印花。
3、如果税金在五百块以上,或者要反复贴花的,去填纳税申报表。
4、两个立合同的人都要计算缴纳并粘帖印花税。
一、印花税的核算
(一)购销合同:计税依据为购销金额。
如果是以物易物方式签订的购销合同,计税金额为合同所载的购、销金额合计数,适用税率0.3‰。
(二)加工承揽合同,计税依据为加工或承揽收入。
1、由受托方提供原材料的加工、定做:
(1)凡在合同中分别记载加工费金额与原材料金额的,加工费金额按“加工承揽合同”(0.5‰),原材料金额按“购销合同”(0.3‰)计税,两项税额相加数,即为合同应贴印花;
(2)若合同中未分别记载,则就全部金额依照加工承揽合同0.5‰计税贴花——从高原则。
2、由委托方提供原材料:原材料不计税,计税依据为加工费和辅料的合计数,按0.5‰计税贴花。
(三)建设工程勘察设计合同,计税依据为勘察、设计收取的费用(即勘察、设计收入)。
(四)建筑安装工程承包合同,计税依据为承包金额,不得剔除任何费用。
(五)财产租赁合同,计税依据为租赁金额(即租金全额)。
1、税额不足1元的按照1元贴花。
2、财产租赁合同只是规定(月)天租金而不确定租期的,先定额5元贴花,结算时按实际补贴印花。
(六)货物运输合同
1、一般规定:取得的运输费金额(即运费收入),不包括所运货物的金额、装卸费和保险费等。
2、对各种形式的国内货物联运:
凡在起运地统一结算全程运费的,应以全程运费作为计税依据,由起运地运费结算双方缴纳印花税;
凡分程结算运费的,应以分程的运费作为计税依据,分别由办理运费结算的各方缴纳印花税。
3、对国际货运:
凡由我国运输企业运输的,不论在我国境内、境外起运或中转分程运输,我国运输企业所持的一份运费结算凭证,均按本程运费计算应纳税额。由外国运输企业运输进出口货物的,外国运输企业所持的一份运费结算凭证免纳印花税。
(七)仓储保管合同,计税依据为仓储保管的费用(即保管费收入)。
(八)借款合同,计税依据为借款金额(即借款本金),特殊情况先不介绍。
(九)财产保险合同,计税依据为支付(收取)的保险费金额,不包括所保财产的金额。
(十)技术合同,计税依据为合同所载的价款、报酬或使用费。技术开发合同研究开发经费不作为计税依据。
(十一)产权转移书据,计税依据为书据中所载的金额。
(十二)营业账簿:
1、记载资金的营业账簿,以实收资本和资本公积的两项合计金额为计税依据。
2、凡“资金账簿”在次年度的实收资本和资本公积未增加的,对其不再计算贴花。
3、其他营业账簿,计税依据为应税凭证件数。
(十三)权利、许可证照,计税依据为应税凭证件数,每件5元。
二、个人房屋租赁税应该是多少
(一)个人出租非住房应缴纳以下税款房产税:以租金收入12%计算缴纳;营业税:以租金收入的5%计算缴纳;以实际缴纳的营业税税额乘以城建税率(个人房屋租赁税率按纳税人所在地不同适用7%、5%、1%三档税率)。
(二)个人所得税:按财产租赁所得,每次收入不超过4k元的,减除费用800元;4k元以上的,减除20%的费用,其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税率是20%。印花税:按财产租赁合同租赁金额的千分之一贴花。个人房屋租赁税率税额不足1元,按1元贴花。
(三)个人出租住房应缴纳以下税款,对房产税、营业税、个人所得税、城镇土地使用税、印花税分别做以下优惠:房产税:个人房屋租赁税率以租金收入4%计算缴纳;营业税:3%税率的基础上减半计算缴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