情节犯和行为犯的区别在于情节犯犯罪成立要件包括“情节严重”、“情节恶劣”,而行为犯只要实施刑法规定的危害行为即成立犯罪。法律依据是《刑法》第十三条,其中列举了一系列危害社会的行为应受刑罚处罚,但情节轻微危害不大的不视为犯罪。
法律分析
情节犯和行为犯的区别主要体现在:
1、情节犯,指的是“情节严重”、“情节恶劣”为犯罪成立要件的犯罪;
2、行为犯,指的是只要实施刑法分则规定的危害行为就成立既遂的犯罪。情节犯和行为犯的区别的法律依据
《刑法》第十三条
一切危害国家主权、领土完整和安全,分裂国家、颠覆人民民主专政的政权和推翻社会主义制度,破坏社会秩序和经济秩序,侵犯国有财产或者劳动群众集体所有的财产,侵犯公民私人所有的财产,侵犯公民的人身权利、民主权利和其他权利,以及其他危害社会的行为,依照法律应当受刑罚处罚的,都是犯罪,但是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的,不认为是犯罪。
拓展延伸
行为犯和情节犯的法律区别
行为犯和情节犯在法律上有着明显的区别。行为犯是指犯罪主体通过实施具体的违法行为来达成犯罪目的,其主要依据是犯罪行为本身。而情节犯则是指在特定情节下犯罪主体的行为被认定为犯罪,其主要依据是犯罪行为与特定情节相结合。行为犯注重对犯罪行为的直接追究,而情节犯则注重对犯罪行为背后的特定情节的认定和判断。在法律上,对于行为犯的惩处更加直接和明确,而对于情节犯则需要综合考虑犯罪行为和特定情节的因素。因此,行为犯和情节犯在法律上存在着明显的区别和处理方式。
结语
情节犯和行为犯的区别在于,情节犯是指犯罪行为在特定情节下被认定为犯罪,而行为犯则是指通过实施具体的违法行为达成犯罪目的。行为犯注重对犯罪行为的直接追究,而情节犯则需要综合考虑犯罪行为和特定情节的因素。根据《刑法》第十三条的规定,一切危害国家和社会的行为都可构成犯罪,但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的不被认定为犯罪。因此,行为犯和情节犯在法律上存在明显的区别和处理方式。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修改《关于办理妨害信用卡管理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的决定: 第八条 恶意透支,数额在五万元以上不满五十万元的,应当认定为刑法第一百九十六条规定的“数额较大”;数额在五十万元以上不满五百万元的,应当认定为刑法第一百九十六条规定的“数额巨大”;数额在五百万元以上的,应当认定为刑法第一百九十六条规定的“数额特别巨大”。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修改《关于办理妨害信用卡管理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的决定: 第五条 使用伪造的信用卡、以虚假的身份证明骗领的信用卡、作废的信用卡或者冒用他人信用卡,进行信用卡诈骗活动,数额在五千元以上不满五万元的,应当认定为刑法第一百九十六条规定的“数额较大”;数额在五万元以上不满五十万元的,应当认定为刑法第一百九十六条规定的“数额巨大”;数额在五十万元以上的,应当认定为刑法第一百九十六条规定的“数额特别巨大”。
刑法第一百九十六条第一款第三项所称“冒用他人信用卡”,包括以下情形:
(一)拾得他人信用卡并使用的;
(二)骗取他人信用卡并使用的;
(三)窃取、收买、骗取或者以其他非法方式获取他人信用卡信息资料,并通过互联网、通讯终端等使用的;
(四)其他冒用他人信用卡的情形。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修改《关于办理妨害信用卡管理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的决定: 第三条 窃取、收买、非法提供他人信用卡信息资料,足以伪造可进行交易的信用卡,或者足以使他人以信用卡持卡人名义进行交易,涉及信用卡一张以上不满五张的,依照刑法第一百七十七条之一第二款的规定,以窃取、收买、非法提供信用卡信息罪定罪处罚;涉及信用卡五张以上的,应当认定为刑法第一百七十七条之一第一款规定的“数量巨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