情节犯是以“情节严重”、“情节恶劣”为犯罪成立要件的犯罪,与结果犯和行为犯不在同一分类体系中,但结果犯和行为犯与情节犯有交叉。行为犯是以行为的完成为目标,要达到一定程度才能构成犯罪既遂,未达到这种程度不构成犯罪既遂。
法律分析
在刑法学界我们一般将这些以“情节严重”、“情节恶劣”为犯罪成立要件的犯罪,称之为“情节犯”。行为犯是指以法定的犯罪行为的完成作为犯罪既遂标准的犯罪。行为犯不要求造成物质性的和有形的犯罪结果,而是以行为的完成为目标,但这些行为并非一着手即告完成,而是有一个实行的过程,要达到一定程度。在行为犯中,行为人着手实施该具体犯罪构成要件客观方面的行为后,只有达到一定的程度才能构成犯罪既遂,如果由于其意志以外的原因而未这种程度的,不构成犯罪既遂。如脱逃罪以行为人达到脱离监禁羁押的状态和程度为犯罪既遂的标志,偷越国(边)境罪以行为人达到越过边境线的程度为犯罪既遂的标志。情节犯与结果犯和行为犯并不在一个分类体系中。结果犯与行为犯不存在交叉,但结果犯、行为犯这两种会与情节犯有交叉。
拓展延伸
情节犯与行为犯的界定:法律界如何划分罪行的严重程度?
法律界在划分罪行的严重程度时,通常依据犯罪的情节和行为来进行界定。情节犯和行为犯是两种常见的分类方式。情节犯指的是犯罪行为所涉及的背景、动机、手段等,这些因素对于罪行的严重程度有着重要影响。而行为犯则主要关注犯罪行为本身的性质、方式、结果等方面。法律界会根据不同罪行的具体情况,综合考虑情节和行为的因素,以确定罪行的严重程度,并据此进行相应的法律制裁。这种划分有助于确保刑罚的公正性和合理性,以及对犯罪行为的威慑作用。
结语
针对刑法学界对于犯罪的分类,情节犯和行为犯是两种常见的方式。情节犯侧重于犯罪行为的背景、动机、手段等因素,而行为犯则关注犯罪行为本身的性质、方式、结果等方面。通过综合考虑情节和行为的因素,法律界能够准确划分罪行的严重程度,并据此进行相应的法律制裁,以确保刑罚的公正性和合理性,并对犯罪行为起到威慑作用。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十三条
【犯罪未遂】已经着手实行犯罪,由于犯罪分子意志以外的原因而未得逞的,是犯罪未遂。
对于未遂犯,可以比照既遂犯从轻或者减轻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