犯意表示,又称“犯意流露”,是指以口头、文字或者其他方式对犯罪决意的单纯表露,它属于思想范畴,由于尚未开始实行任何危害社会的行为,因此不会构成犯罪。
一、如何认定犯罪预备行为?
应这样认定犯罪预备行为:
1、行为人已经为实施犯罪进行了准备活动;
2、行为人主观上具有犯罪的故意。
在认定犯罪预备时,必须把犯罪预备与犯罪的预备阶段区别开来。犯罪预备不同于犯意表示。对于预备犯,应当比照既遂犯从轻、减轻处罚或者免除处罚。犯罪预备是为犯罪准备工具、制造条件的行为。
二、经济犯从犯如何认定?
对于经济犯从犯的认定应当从以下两方面考虑:
一、审查行为人是否是犯意提起者:行为人提出犯意,但是对实施者实施犯罪影响不大,且之后行为人未参加具体犯罪的,可以认定为从犯
二、考察各实行犯在案件中的具体分工、地位、作用。
三、犯罪行为包括哪些内容
犯罪行为有不作为和作为两种。
作为的形式是指作为的表现方式。作为虽然是行为人的一定的身体动作,但行为人在实施作为犯罪的时候,并不限于利用本人的肢体以实现一定的犯罪意图,而且还利用各种犯罪工具及其手段,将本人的犯意付诸实施。
不作为是相对于作为而言的,指行为人负有实施某种积极行为的特定的法律义务,并且能够实行而不实行的行为。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刑法》第十四条
明知自己的行为会发生危害社会的结果,并且希望或者放任这种结果发生,因而构成犯罪的,是故意犯罪。
故意犯罪,应当负刑事责任。
第二十二条
为了犯罪,准备工具、制造条件的,是犯罪预备。
对于预备犯,可以比照既遂犯从轻、减轻处罚或者免除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