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夫妻分居了。后妻子借的钱与丈夫有关系嘛?

2024-03-08 来源:好走旅游网

如果属于夫妻共同债务的有责任还。夫妻双方共同签名或者夫妻一方事后追认等共同意思表示所负的债务,以及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属于夫妻共同债务。如果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认定为夫妻共同债务就有责任还。离婚时,原为夫妻共同生活所负的债务,应当共同偿还。共同财产不足清偿的,或财产归各自所有的,由双方协议清偿;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分居后一方所负债务是否属于共同债务,要看其负债的缘由而定。如果一方不堪忍受另一方的虐待、歧视而出走或分居,在分居期间为了生活或为尽法定的赡养、抚养义务、或为治疗疾病等而负的债务,应属于夫妻共同债务。因为夫妻间就存在着法定的相互扶养的义务。

而如果分居后的一方是为了生产、经营所负的债务,而其生产经营的收入并未拿来养家或并未用于家庭共同开支的,那么,其经营与生产系个人行为,于其家庭生活无关,为此而所负的债务也属于个人债务,应由其个人清偿。离婚时,另一方没有代为清偿的责任。

如果是夫妻个人债务由个人偿还,如果是夫妻共同债务需要由夫妻双方共同偿还。

扩展资料:1、夫妻双方共同向第三人借的债务,由夫妻双方共同签字的,属于夫妻共同债务。这就是司法解释新提出的“共债共签”原则。

2、夫妻一方个人所负债务,事后经另一方追认为夫妻共同意思表示的,属于夫妻共同债务。

3、夫妻一方为家庭的日常共同生活所需而以个人名义所负的债务,属于夫妻共同债务。

法律依据《民法典》

第一千零六十四条 (夫妻共同债务)夫妻双方共同签名或者夫妻一方事后追认等共同意思表示所负的债务,以及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属于夫妻共同债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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