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当前位置:首页正文

强奸未遂转而杀人的是否算强奸罪

2024-03-08 来源:好走旅游网

犯罪嫌疑人强奸时,被害人反抗未成功,转而杀害被害人的,构成强奸罪和故意杀人罪。《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三十六条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手段强奸妇女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奸淫不满十四岁的幼女,以强奸论从重处罚。强奸妇女、强奸幼女,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

1、强奸妇女,强奸幼女情节恶劣的;

2、强奸妇女,强奸幼女多人的;

3、在公共场所当众强奸妇女;

4、两人以上轮奸;

5、强奸不满十周岁的幼女或者造成幼女伤害的;

6、受害重伤、死亡或者造成其他严重后果的。

一、奸淫幼女怎样处罚规定有哪些

奸淫幼女,以强奸论,从重处罚,规定如下:

刑法第二百三十六条规定,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手段强奸妇女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奸淫不满十四岁的幼女,以强奸论从重处罚。

强奸妇女,强奸幼女,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

1、强奸妇女,强奸幼女情节恶劣;

2、强奸妇女,多人强奸幼女;

3、在公共场所当众强奸妇女的;

4、二人以上轮奸;

5、重伤、死亡或者造成其他严重后果的。

二、嫖宿幼女罪判刑是什么

嫖宿幼女罪判刑:

一、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手段强奸妇女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二、奸淫不满14岁的幼女,以强奸论从重处罚,强奸妇女,强奸幼女,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

1、强奸妇女,奸淫幼女情节恶劣;

2、强奸妇女,奸淫幼女多人;

3、在公共场所当众强奸妇女;

4、二人以上轮奸;

5、造成被害人重伤、死亡或者其他严重后果的。

显示全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