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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处理双方丧偶再婚的结婚证?

2024-03-08 来源:好走旅游网

丧偶再婚只需携带身份证、户口本和合影照片,申请结婚登记即可。父亲再婚女儿不同意也可办理结婚手续,只需父亲和再婚女方达成协议并提供相关证明文件。

法律分析

丧偶的人,其婚姻状态将自动消除,结婚证也将失去法律效力。如果想要再婚,只需要携带死亡证明前往派出所,并在户口簿上的婚姻状况一栏改为丧偶即可。再婚时,只需要双方各自持有身份证、户口本和双人合影照片,到民政部门申请结婚登记即可。

一、丧偶再婚需要什么证件办理结婚证

丧偶再婚办理结婚登记前应当先申请更改户口本的婚姻状况栏,更改为丧偶。此后携带身份证、户口本以及与对方当事人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的签字声明即可办理结婚登记。根据《婚姻登记条例》第四条第一款的规定,内地居民结婚,男女双方应当共同到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结婚登记。第五条第一款规定,办理结婚登记的内地居民应当出具下列证件和证明材料:(一)本人的户口簿、身份证。(二)本人无配偶以及与对方当事人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的签字声明。

二、父亲再婚女儿不同意怎么办

父亲再婚女儿不同意,父亲仍然可以办理再婚手续。因为父亲是否再婚,由其本人和再婚的女方来决定。只要父亲和再婚的女方达成了再婚的协议,那么双方当事人就可以带着身份证、户口本以及婚姻状况证明,到其中一方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递交结婚申请书。审核通过后,工作人员会发放结婚证。

结语

丧偶再婚的手续相对简单。只需携带死亡证明前往派出所,更改户口本的婚姻状况栏为丧偶。再婚时,双方只需持有身份证、户口本和合影照片,到民政部门申请结婚登记即可。对于父亲再婚女儿不同意的情况,只要父亲和再婚的女方达成协议,即可办理再婚手续。结婚登记机关会审核申请,如符合条件,将发放结婚证。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四十六条结婚应当男女双方完全自愿,禁止任何一方对另一方加以强迫,禁止任何组织或者个人加以干涉。

第一千零四十七条结婚年龄,男不得早于二十二周岁,女不得早于二十周岁。

第一千零四十八条直系血亲或者三代以内的旁系血亲禁止结婚。

第一千零四十九条要求结婚的男女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结婚登记。符合本法规定的,予以登记,发给结婚证。完成结婚登记,即确立婚姻关系。未办理结婚登记的,应当补办登记。

第一千零五十条登记结婚后,按照男女双方约定,女方可以成为男方家庭的成员,男方可以成为女方家庭的成员。

第一千零五十一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婚姻无效:

(一)重婚;

(二)有禁止结婚的亲属关系;

(三)未到法定婚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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