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民事上诉失败后,可以申请再审。当事人不服民事判决书、裁定书,然后去人民法院提起上诉,第二审人民法院对上诉案件进行审理后,当事人还是败诉的,民事案件的判决或者裁定就具有法律效力了,当事人还是不服的,只能去人民法院申请再审,其中,当事人对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解除婚姻关系的判决、调解书,不得申请再审。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六十四条 当事人不服地方人民法院第一审判决的,有权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上一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当事人不服地方人民法院第一审裁定的,有权在裁定书送达之日起十日内向上一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第一百七十五条 第二审人民法院的判决、裁定,是终审的判决、裁定。第一百九十九条 当事人对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认为有错误的,可以向上一级人民法院申请再审;当事人一方人数众多或者当事人双方为公民的案件,也可以向原审人民法院申请再审。当事人申请再审的,不停止判决、裁定的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