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以。我国法律并未对遗嘱的保管作出规定,但实践当中,有的人为了百年后能够让继承人知晓遗嘱的存在,顺利执行遗嘱内容,会根据自身情况,在立遗嘱之后或去世前,将遗嘱交给一个或多个继承人保管,法律并不干涉。依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自然人可以指定遗嘱执行人。继承开始后,遗嘱执行人为遗产管理人;没有遗嘱执行人的,继承人应当及时推选遗产管理人;继承人未推选的,由继承人共同担任遗产管理人;没有继承人或者继承人均放弃继承的,由被继承人生前住所地的民政部门或者村民委员会担任遗产管理人。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三十三条、第一千一百四十五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