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
只要在外省生小孩或者检查时候使用过身份证证件登记,那么生了小孩之后户籍所在地的计生部门也是可以通过身份证号码查询到相关的资料的,全国医院系统是可以查询到相关生育情况的。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口与计划生育法》 第四十二条 对计划外生育第一个子女的夫妻双方,分别按下列规定一次性征收计划外生育费:(一)虽够法定婚龄但未登记结婚而生育的,按本人9个月收入的金额征收。(二)依法结婚后未领取《生育证》而生育的,按本人2个月收入的金额征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