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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售使用过的固定资产如何纳税

2023-11-07 来源:好走旅游网

销售固定资产涉及的税收主要是增值税和营业税。对于纳税人销售自己使用过的固定资产,根据税法规定,根据不同条件和售价,征收率和减免政策也会有所不同。对于应征消费税的机动车、摩托车、游艇,售价超过原值的按4%征收率减半征收增值税,未超过原值的免征增值税。其他使用过的固定资产销售则暂免征收增值税。对于出售机器设备,根据出售价款与入帐原值的比例计算应交增值税,同时无法抵扣相关进项税额。

法律分析

根据税法的规定,销售固定资产本身可能涉及的税收主要是增值税或者营业税。连带的还有所得税、城建税等。

增值税一般纳税人销售自己使用过的固定资产,适用按简易办法依4%征收率减半征收增值税政策的,应开具普通发票,不得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期间有关增值税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5年第90号)第二条规定,自2016年2月1日起纳税人销售自己使用过的固定资产,适用简易办法依照3%征收率减按2%征收增值税政策的,可以放弃减税,按照简易办法依照3%征收率缴纳增值税,并可以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

根据税法的规定:

1、纳税人销售自己使用过的属于应征消费税的机动车、摩托车、游艇,售价超过原值的,按照4%的征收率减半征收增值税;售价未超过原值的,免征增值税。

纳税人销售自己使用过的应税固定资产是指属于应征消费税的机动车、摩托车、游艇以及不同时具备三个条件的使用过的其他属于货物的固定资产。

三个条件为:

(1)属于企业固定资产目录所列货物;

(2)企业按固定资产管理,并确已使用过的货物;

(3)销售价格不超过其原值的货物。

2、对销售除上述应税固定资产以外的使用过的其他属于货物的固定资产,暂免征收增值税。

对于出售机器设备,如果单台设备的出售价款低于入帐原值的,无需交纳增值税;如果单台设备的出售价款高于入帐原值的,则按照“应交增值税=(出售价款/1.04)*0.02”的公式计算应交增值税,同时,仍不得抵扣相关进项税额。

结语

根据税法规定,销售固定资产涉及的税收主要是增值税或者营业税,还有所得税、城建税等。对于纳税人销售自己使用过的固定资产,根据不同情况,可以适用不同的征收率和政策。例如,销售自己使用过的机动车、摩托车、游艇,按照4%的征收率减半征收增值税,售价未超过原值的免征增值税。对于其他使用过的货物的固定资产,暂免征收增值税。对于出售机器设备,根据出售价款和入账原值的比例计算应交增值税。请注意,相关进项税额不得抵扣。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资源税法; 第一条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和中华人民共和国管辖的其他海域开发应税资源的单位和个人,为资源税的纳税人,应当依照本法规定缴纳资源税。

应税资源的具体范围,由本法所附《资源税税目税率表》(以下称《税目税率表》)确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2019修订): 第三章 应纳税额 第八十一条 企业依照企业所得税法第二十三条、第二十四条的规定抵免企业所得税税额时,应当提供中国境外税务机关出具的税款所属年度的有关纳税凭证。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维护建设税法: 第五条 契税的应纳税额按照计税依据乘以具体适用税率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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