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抄袭”在中国法律上的判定:按照法律规定被侵权的作品是否受到《著作权法》的保护;侵权行为人的行为是否超出适当引用的范围。抄袭的形式有原封不动的抄袭,也有改变形式抄袭核心内容。
《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 第三条
本法所称的作品,是指文学、艺术和科学领域内具有独创性并能以一定形式表现的智力成果,包括:
(一)文字作品;
(二)口述作品;
(三)音乐、戏剧、曲艺、舞蹈、杂技艺术作品;
(四)美术、建筑作品;
(五)摄影作品;
(六)视听作品;
(七)工程设计图、产品设计图、地图、示意图等图形作品和模型作品;
(八)计算机软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