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解答:
解除、终止劳动合同的区别是:
1.效力不同,合同的解除即能向过去发生效力,使合同关系溯及既往地消灭,合同的终止只是使合同关系消灭,向将来发生效力;
2.适用的条件不同,合同终止的适用范围要比合同解除的适用范围广;
3.适用范围不同,合同终止只适用于继续性合同。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七条 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