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后,孩子归女方抚养是通常情况,除非特殊情况。孩子在两周岁以内一般判给女方,除非女方有严重疾病或无抚养能力。对于两周岁以上的孩子,若一方已做绝育手术,另一方有传染病或环境不利于孩子生活,可考虑由外父母或祖父母抚养。十周岁以上的孩子需要征求意见。法院以保护孩子利益为原则,综合考虑经济、道德等方面,决定最有利于孩子身心健康的抚养方。
法律分析
老公家暴离婚孩子一般是归女方的,除非有法律规定的特殊情况。孩子如果在两周岁以内法院一般会判给女方,除非女方有重大不能治愈的疾病,不尽抚养义务或者没有抚养能力。对于两周岁以上的:一方已做绝育手术的子女随其生活时间较长改变环境对子女生活不利的另一方当事人有传染病久治不愈或者与其生活对子女身心健康不利的,随外父母祖父母生活并且有能力照顾孙子女外孙子女的也可作为随父或者母生活的优先条件考虑。十周岁以上的要征求孩子的意见,总之法院以保护子女利益为原则综合考虑谁更有利于子女的身心健康,其中包括经济,道德等方面。
拓展延伸
离婚后孩子的抚养权划分问题:权益保障与最佳利益考量
离婚后孩子的抚养权划分问题是一个涉及到权益保障与最佳利益考量的复杂议题。在处理这个问题时,需要综合考虑多个因素,包括孩子的身心健康、教育需求、亲子关系、双方父母的能力和意愿等。法律制度在此起到重要的指导作用,旨在确保孩子的权益得到充分保障。在划分抚养权时,法庭会综合考虑各方的意见和证据,并根据最佳利益原则做出决定。最佳利益考量主要关注孩子的福祉和发展,以确保他们能够享受到稳定的生活环境和父母的关爱。因此,解决离婚后孩子的抚养权问题需要充分的法律知识和专业判断,以确保孩子的权益得到充分保护,同时促进双方父母之间的合作与和谐。
结语
离婚后孩子抚养权问题的处理需要综合考虑多个因素,以确保孩子的最佳利益和权益得到保障。法律制度在此起到重要的指导作用,旨在确保孩子能够享受稳定的生活环境和父母的关爱。在划分抚养权时,法庭会综合考虑各方的意见和证据,并依据最佳利益原则做出决定。专业的法律知识和判断力是解决此类问题的关键,以促进双方父母之间的合作与和谐,同时保护孩子的权益。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七十六条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
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第一千零七十九条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