担保人代偿后不享有抵押权,担保人无法要求获得抵押物;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后有权向债务人追偿;追偿权是指保证人在履行保证债务后请求主债务人偿还的权利。
法律分析
一、担保人代偿后不享有抵押权,如果同时有抵押物和担保人,出现不能偿还的情况,法院首先会拍卖抵押物,只有拍卖金额不足偿还,才会要求担保人偿还剩余金额,担保人最后才可以要求抵押权人进行追偿,所以担保人是无法要求获得抵押物的。
二、《民法典》第七百条,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后,有权向债务人追偿之规定,在保证人向债权人履行了清偿债务的保证责任后,保证人即享有了对债务人的追偿权。
三、追偿权,是指保证人在履行保证债务后,请求主债务人偿还的权利。
拓展延伸
抵押权人代偿后的追索权行使条件与限制
抵押权人代偿后的追索权行使条件与限制取决于多个因素。首先,根据相关法律规定,抵押权人可以在担保人代偿后行使追索权,但需要满足一定条件。例如,抵押权人需要能够证明担保人已经代偿了债务,并且有合法的追索权。此外,抵押权人可能还需要提供相关的文件和证据,以支持其追索请求。然而,追索权的行使也受到一定的限制。例如,根据法律规定,追索权可能会受到诉讼时效的限制,即必须在一定的时间内行使追索权。此外,法院也可能根据具体情况对追索权的行使进行限制或调整。因此,抵押权人在代偿后行使追索权时,需要仔细考虑相关的条件和限制,并在法律规定的范围内行使其权利。
结语
综上所述,根据相关法律规定,担保人代偿后不享有抵押权,而是需要在抵押物拍卖后才能追偿剩余金额。然而,保证人在履行保证债务后,确实享有对债务人的追偿权。抵押权人代偿后的追索权行使受到一定的条件和限制,包括提供证明和文件,遵守诉讼时效等。因此,在行使追索权时,抵押权人需要谨慎考虑,并遵守法律规定。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2019修正):第四章 房地产交易 第三节 房地产抵押 第五十条 房地产抵押,抵押人和抵押权人应当签订书面抵押合同。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2019修正):第四章 房地产交易 第三节 房地产抵押 第四十八条 依法取得的房屋所有权连同该房屋占用范围内的土地使用权,可以设定抵押权。 以出让方式取得的土地使用权,可以设定抵押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