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疗合作报销范围是:药费、辅助检查、心脑电图、拍片、化验、理疗、针灸、CT、核磁共振等各项检查费,限额200元;手术费参照国家标准,超过1000元的按1000元报销,60周岁以上老人在镇卫生院住院,治疗费和护理费每天补偿10元,限额2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