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下几类人不能成为贷款担保人:
1.夫妻双方不能为他人担保;
2.贷款地以外户籍的人士不能为他人担保;
3.自己生活无法自拟,无收入来源者,不具备替他人还本付息能力的人不能为别人担保;
4.离休人员不成为担保人;
5.其他原因审核不通过的。
一、投保人需具备的条件有哪些
1、投保人必须具有相应的权利能力和行为能力,否则所订立的保险合同不发生法律效力。
18周岁以上的成年人及16周岁,但以自己的劳动收入为主要生活来源的人,是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可以成为保险合同的投保人,16周岁以上不满18周岁的未成年人及不能辨认自己行为和不能完全辨认自己行为的精神病人是限制民事行为能力或无民事行为能力的人,不能成为投保人。
2、投保人对保险标的必须具有保险利益,即对保险标的具有法律上承认的利益,否则投保人不能与保险人订立保险合同,若保险人在不知情的情况下与不具有保险利益的投保人签订了保险合同,该保险合同无效。
3、投保人应承担支付保险费的义务,不论投保人为自己利益还是为他人利益订立保险合同,均应承担支付保险费的义务。
二、遗嘱代书人、见证人所需条件是什么?
1、遗嘱代书人、见证人应当是成年人或者是十六周岁以上以自己的劳动收入为其主要生活来源的人。
2、遗嘱代书人、见证人必须是理智健全的正常人。精神失常、丧失理智的人,是无行为能力人或者限制行为能力的人,因此,不得作为遗嘱代书人和见证人。
3、遗嘱代书人、见证人必须是能够了解遗嘱内容、知晓遗嘱所用语言的人。在通常情况下,盲人、文盲、不知晓遗嘱所用语言的人,不能成为该遗嘱的代书人或见证人。
4、遗嘱代书人、见证人必须是与继承遗产无利害关系的人。继承人、受遗赠人和与继承人、受遗赠人有利害关系的人,由于他们与继承死者的遗产有切身之利害关系,因此,不能作为遗嘱代书人,见证人。
有关代笔遗嘱的具体要求和相关构成要件就是以上这些,在司法实践中,应当严格按照上述具体的规定和内容来进行处理,特别是对于见证人的相关资格和条件,必须符合法定的标准,否则可能导致该遗嘱不具备有效性。
三、贷款担保人需要满足什么条件
法律严格规定贷款担保人要求,一方面是保证贷款担保人有经济能力提供保证,另一方面也是在规制贷款市场,防止滥用贷款担保人。
(一)法律规定的贷款担保人的条件
1、具有代为清偿债务能力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公民,可以作保证人。
2、国家机关不得为保证人,但经国务院批准为使用外国政府或者国际经济组织贷款进行转贷的除外。
3、校、幼儿园、医院等以公益为目的的事业单位、社会团体不得为保证人。
4、企业法人的分支机构、职能部门不得为保证人。
5、企业法人的分支机构有法人书面授权的,可以在授权范围内提供保证。
6、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强令银行等金融机构或者企业为他人提供保证;银行等金融机构或者企业对强令其为他人提供保证的行为,有权拒绝。
(二)作为住房贷款担保人的要求
1、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2、具有本地城镇常住户口或有效居留身份,工作、收入相对稳定
3、连续正常缴存住房公积金6个月以上且其账户内有1年以上缴存额
4、无公积金贷款余额及其他不良债务
5、在借款人未全部偿还贷款本息或撤销担保之前不得提取住房公积金或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
6、担保人年龄加担保贷款期限不得超过法定的退休年龄。自然人担保应提供担保人身份证、户口簿、收入证明及住房公积金帐号,并与受托银行签订保证合同
在做担保人的时候最好是与关系好做担保,及很清楚的知道他家庭情况以及收入来源财产等信息,能够在规定的期限内偿还欠款,这时候你才可以考虑给他做担保人。如果是关系不怎么样的,并且不了解对方家庭情况,还是不要顺便做人家的担保人以免以后惹上官司久不好了。如果你确实像帮助别人,那么你可以提出只做常规保证担保人,到时候借款人不能按期还款的时候,你自己也能保证自己最大利益。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六百八十三条机关法人不得为保证人,但是经国务院批准为使用外国政府或者国际经济组织贷款进行转贷的除外。
以公益为目的的非营利法人、非法人组织不得为保证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