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案件法院可以做亲子鉴定,但是不得强迫当事人做亲子鉴定。是否做亲子鉴定应由当事人自行选择,但如果一方请求做亲子鉴定,另一方拒绝做亲子鉴定的,可以推断对方的请求成立。
一、做亲子鉴定需要的条件如下:
1、由主张确认或否认亲子关系的当事人提出亲子鉴定申请;
2、被鉴定人同意亲子鉴定;
3、需要提交关系人父子、母子等人体生物样本,比如血液、毛发等。
二、个人亲子鉴定的程序如下:
1、委托单位填写委托书。委托单位包括公安、检察院、法院等机关和律师事务所;
2、自愿提供被鉴定人的身份证、出生证,留下复印件;
3、被鉴定人自愿照像;
4、抽取被鉴定人的血样;
5、将标本送交专业技术人员,并签收。
总之,是否做亲子鉴定或个体及家族基因图谱完全由个人决定,不需要经其他任何有关部门同意。但如果涉及刑事或民事案件,需要具司法效力的司法鉴定报告,按照国家相应的司法程序,您必须出具公安、检察院、法院等机关或律师事务所的委托书。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七十三条 对亲子关系有异议且有正当理由的,父或者母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确认或者否认亲子关系。
对亲子关系有异议且有正当理由的,成年子女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确认亲子关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