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变更是在不改变主体而使权利义务发生变化的现象。当事人协商一致,可以变更合同。当事人对合同变更的内容约定不明确的,推定为未变更。
合同终止,是指因发生法律规定或当事人约定的情况,使合同当事人之间的权利义务关系消灭,使合同的法律效力终止。
引起合同终止的原因有:
1.合同因当事人双方全面履行而消灭;
2.合同因情势发生变化,双方在不损害国家利益或社会公共利益的条件下达成协议,终止合同;
3.合同因当事人一方或双方死亡而消灭;
4.合同因提存而消灭;
5.合同因混同而消灭;
6.合同因法院判决或仲裁裁决而终止;
7.合同由于抵销而终止。解除合同也是合同终止的一种方式。
一、民法典规定合同当事人死亡是否会当然的终止合同
合同当事人死亡不会当然的终止合同,合同终止,是指因发生法律规定或当事人约定的情况,使合同当事人之间的权利义务关系消灭,使合同的法律效力终止。《民法典》第五百五十七条规定了以下七种合同权利义务终止的情形:(一)债务已经按照约定履行;(二)合同解除;(三)债务相互抵销;(四)债务人依法将债务提存;(五)债权人免除债务;(六)债权债务同归于一人;(七)法律规定或者当事人约定终止的其他情形。显然,一方当事人死亡的,不属于前述情形任何之一。但这并不是说合同一方当事人死亡,合同权利义务就应该自然终止。一方当事人死亡后,合同是否继续有效,应当区别对待。
二、保险一旦赔付后会不会终止
保险一旦赔付后可能会终止。保险合同终止是指保险合同成立后因法定或约定事由发生,使合同确定的权利义务关系消灭、法律效力完全消失的事实。终止的主要原因有:合同的期限届满、履行完毕、主体消灭等法定或约定事由,其结果是合同权利义务的消灭。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五百四十三条,当事人协商一致,可以变更合同。
《民法典》第五百四十四条,当事人对合同变更的内容约定不明确的,推定为未变更。
《民法典》第五百五十七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债权债务终止:
(一)债务已经履行;
(二)债务相互抵销;
(三)债务人依法将标的物提存;
(四)债权人免除债务;
(五)债权债务同归于一人;
(六)法律规定或者当事人约定终止的其他情形。
合同解除的,该合同的权利义务关系终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