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婚内财产协议存在三种无效情形:
1、财产归子女很多伴侣在作财产约定时,会考虑日后子女的抚养问题,会约定某一部分的财产归子女所有;
2、不动产归一方但未作产权变更将一方名下的婚前房产等不动产约定为婚后共有,但实际又办理产权更名手续,同是一种赠与未完成的行为;
3、谁提离婚谁无财产此类约定往往会认为限制离婚自由权,而被认定为无效。
离婚后财产分割有争议的处理如下:
1、离婚财产分割有争议的,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法院根据双方情况进行判决;
2、如果是属于双方共同财产的,应该双方平均分配,属于个人财产的,则仍归个人所有;
3、如果一方有照顾老人、抚养子女等行为,可以向另一方请求补偿。对夫或者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六十五条 男女双方可以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归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者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约定应当采用书面形式。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适用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二条、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的规定。
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的约定,对双方具有法律约束力。
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约定归各自所有,夫或者妻一方对外所负的债务,相对人知道该约定的,以夫或者妻一方的个人财产清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