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首先没有土地局这种机关,自己说的应该是国土资源局,也没有宅基地证,自己说的是集体土地使权证。根据土地管理法的相关规定,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以户为单位划分宅基地,依照不动产登记条例的相关规定,可以进行登记后颁发集体土地使权证。如果颁证错误,行政机关是有权按法定的程序进行撤销的。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 第六十一条 以出让或者划拨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权,应当向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土地管理部门申请登记,经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土地管理部门核实,由同级人民政府颁发土地使用权证书。
在依法取得的房地产开发用地上建成房屋的,应当凭土地使用权证书向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房产管理部门申请登记,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房产管理部门核实并颁发房屋所有权证书。
房地产转让或者变更时,应当向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房产管理部门申请房产变更登记,并凭变更后的房屋所有权证书向同级人民政府土地管理部门申请土地使用权变更登记,经同级人民政府土地管理部门核实,由同级人民政府更换或者更改土地使用权证书。
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有关法律的规定办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