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公司的绝对控股比例要求为67%。因为股东大会对公司重大事项的决策要求所有股东投赞成票三分之二以上才能通过,所以要绝对控股,个人所占股份数量应大于或等于三分之二。实际上,只有持有公司股权66%、67%,即三分之二以上,公司才能绝对控制,持有公司股权51%以上只能相对控制公司。也就是说,只有持有三分之二以上的股份,公司才能完全按照大股东的意愿进行管理。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第四十三条 股东会的议事方式和表决程序,除本法有规定的外,由公司章程规定。
股东会会议作出修改公司章程、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的决议,以及公司合并、分立、解散或者变更公司形式的决议,必须经代表三分之二以上表决权的股东通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