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继承人死亡之前放弃继承是无效的,因为放弃继承的声明应该在继承人去世之后,遗产分割之前做出,并且是书面形式做出,否则就是无效的。如果在此期间没有表示,那就视为接受继承。
一、转继承要哪些条件
转继承的条件有:
1、继承人死于继承开始之后、遗产分割之前。在被继承人死亡之前死亡,或者在遗产分割之后死亡的,均不会发生转继承的问题。
2、被转继承人必须存在合法有效的继承权。被转继承人不存在合法有效的继承权的,则不存在转继承。
3、继承人必须未放弃继承。
根据《民法典》第1152条规定,继承开始后,继承人于遗产分割前死亡,并没有放弃继承的,该继承人应当继承的遗产转给其继承人,但是遗嘱另有安排的除外。
二、遗产放弃继承公证
放弃继承权声明书公证是指公证机构依法证明继承人放弃自己享有的继承他人遗产权利的真实、合法的意思表示的活动。注意事项:(1)公民申办放弃继承权声明书公证,应当亲自到其居住地的公证机构或作出放弃继承权的行为发生地的公证机构提出公证申请,不能委托他人代理;(2)在时效上,公民放弃继承权应当在被继承人死亡,遗产处理前作出放弃继承的意思表示,否则,放弃继承权的意思表示将不具有法律效力。同时,放弃继承权不能附带其他条件或将自己放弃的权利转给他人,否则,应按接受继承办理;(3)公民申办放弃继承权公证,应是其自愿放弃继承的意思表示,任何在受胁迫、受欺骗情况下作出的放弃继承的意思表示,都将视为无效的民事行为。
三、遗产继承流程是怎么样
遗产继承的流程如下:
1、通知:继承开始后,知道被继承人死亡的继承人应当及时通知其他继承人和遗嘱执行人;
2、做出接受或放弃的表示:继承开始后,继承人放弃继承的,应当在遗产处理前,作出放弃继承的表示。没有表示的,视为接受继承;
3、遗产认定: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共同所有的财产,除有约定的以外,如果分割遗产,应当先将共同所有的财产的一半分出为配偶所有,其余的为被继承人的遗产;
4、遗产分割:遗产分割应当有利于生产和生活需要,不损害遗产的效用;
5、债务的清偿:继承遗产应当清偿被继承人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务,缴纳税款和清偿债务以他的遗产实际价值为限。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四条
继承开始后,继承人放弃继承的,应当在遗产处理前,以书面形式作出放弃继承的表示;没有表示的,视为接受继承。受遗赠人应当在知道受遗赠后六十日内,作出接受或者放弃受遗赠的表示;到期没有表示的,视为放弃受遗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