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分析:
1、被告可以直接联系权利人,直接协商,双方如何交付,然后按约定交付,此种情形下,双方均应保存好履行的相应证据;
2、跟承办法官沟通,由被告先交给法院(指定的帐户),由法院再转交权利人。
3、被告也可以请一个中间人转交,双方注意完善必要的交接手续,以免造成后续争议。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二百三十六条 发生法律效力的民事判决、裁定,当事人必须履行。一方拒绝履行的,对方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也可以由审判员移送执行员执行调解书和其他应当由人民法院执行的法律文书,当事人必须履行。一方拒绝履行的,对方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