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先辞职再入职这种形式的话,就是走的时候容易点,能够很快去新的部门上班,问题是档案处理上较慢。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第三十六条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第三十七条 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