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受害人应第一时间报警,维护家人的合法权益。警方会依法处理。
2、如果打人者系矛盾纠纷等原因导致的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违法或犯罪行为,警方会指定伤者进行伤情鉴定,如果司法鉴定结果伤者为轻伤二级或以上,依据刑法二百三十四条追究打人者的刑事责任。受害人可以在检方提起公诉阶段提出刑事附带民事赔偿的诉讼。
3、如果受害人的伤情司法鉴定结果为轻微伤或不足轻微伤,警方会依据治安管理处罚法四十三条追究打人者的行政违法责任。关于民事赔偿,可以请警方进行调解,调解无效的,受害人可以持警方的相关调查笔录及其它证据,向人民法院单独就民事赔偿发起诉讼。
4、如果客观事实为对方系以发泄情绪,寻求刺激、逞强耍横、无事生非的随意殴打受害人,造成一名受害人轻伤或两名受害人轻微伤,或持械随意殴打他人、随意殴打老年人、残疾人、孕妇或城市流浪人员造成恶劣社会影响,随意殴打他人造成受害人精神失常或自杀,在公共场所或交通要道上随意殴打他人,严重扰乱社会秩序,均构成刑法二百九十三条寻衅滋事罪之中的“随意殴打他人,情节恶劣的犯罪事实”,会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5、关于民事赔偿的原则,受害人因医疗伤情所导致的合理的、必要的、与损害结果存在关联性的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住宿费、交通费、营养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后续治疗费等费用,赔偿义务人应依法给付。
6、如果受害人伤情较为严重,可以进行伤残等级鉴定,并根据相应的伤残级别主张合理的生活补助费,及合理的精神损害抚慰金。
7、如果客观事实证明,受害人对于自身损害发生负有过错,侵害人可以依法要求减轻赔偿责任。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精神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第一条 因生命、身体、健康遭受侵害,赔偿权利人起诉请求赔偿义务人赔偿物质损害和精神损害的,人民法院应予受理。本条所称赔偿权利人,是指因侵权行为或者其他致害原因直接遭受人身损害的受害人以及死亡受害人的近亲属。本条所称赔偿义务人,是指因自己或者他人的侵权行为以及其他致害原因依法应当承担民事责任的自然人、法人或者非法人组织。第八条 护理费根据护理人员的收入状况和护理人数、护理期限确定。
护理人员有收入的,参照误工费的规定计算;护理人员没有收入或者雇佣护工的,参照当地护工从事同等级别护理的劳务报酬标准计算。护理人员原则上为一人,但医疗机构或者鉴定机构有明确意见的,可以参照确定护理人员人数。护理期限应计算至受害人恢复生活自理能力时止。受害人因残疾不能恢复生活自理能力的,可以根据其年龄、健康状况等因素确定合理的护理期限,但最长不超过二十年。受害人定残后的护理,应当根据其护理依赖程度并结合配制残疾辅助器具的情况确定护理级别。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第十七条 被扶养人生活费根据扶养人丧失劳动能力程度,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性支出和农村居民人均年生活消费支出标准计算。被扶养人为未成年人的,计算至十八周岁;被扶养人无劳动能力又无其他生活来源的,计算二十年。但六十周岁以上的,年龄每增加一岁减少一年;七十五周岁以上的,按五年计算。被扶养人是指受害人依法应当承担扶养义务的未成年人或者丧失劳动能力又无其他生活来源的成年近亲属。被扶养人还有其他扶养人的,赔偿义务人只赔偿受害人依法应当负担的部分。被扶养人有数人的,年赔偿总额累计不超过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性支出额或者农村居民人均年生活消费支出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