委托办理退休所需资料:
1、退休申请书;
2、申报人身份证复印件一份,如属代办还需代办人身份证复印件一份;
3、申报人户口复印件一份;
4、申报人在当地国有银行复印件;
5、一张近期一寸免冠证件照片;
6、养老保险手册;
7、养老保险需交至申报退休的当月;
8、流动人员人事关系管理手册;
9、申报人填写《职工退休核准表》;
10、有副高级其以上职称的退休人员,需提供职称证书及批文的原件及复印件;
11、军转干部需提供转业证明及转业审批表原件及复印件。
退休条件:
我国职工办理退休,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的条件是:达到法定退休年龄,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年限满15年。被单位开除的职工,开除之前没有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的工龄不再计算连续工龄,不可以视同缴费年限。但是,实际缴费年限还可以与之后的缴费年限合并计算。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缴费年满15年的,可以向基本养老保险关系所在地人社局申请办理退休。
委托手续:
1、委托别人代办的需提供代办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职工本人签署的《授权委托书》一份;
2、退休前一个月,由本人持需要材料到人才中心申请并填写《退休人员登记表》,经劳动部门审核后,填写《城镇企业职工退休审批表》、《养老待遇档案》和《城镇企业职工退休证》,按规定缴齐应缴纳的养老保险费和存档费。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
第十六条
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个人,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累计缴费满十五年的,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
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个人,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累计缴费不足十五年的,可以缴费至满十五年,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也可以转入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或者城镇居民社会养老保险,按照国务院规定享受相应的养老保险待遇。
《国务院关于工人退休、退职的暂行办法》 第一条
全民所有制企事业单位、机关群众团体工人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应该退休:
(一)男年满六十周岁,女年满五十周岁,连续工龄满十年的;
(二)从事井下、高空、高温、特别繁重体力劳动或者其他有害身体健康的工作,男年满五十五周岁,女年满四十五周岁,连续工龄满十年的,也适用于工作条件与工人相同的基层干部;
(三)男年满五十周岁,女年满四十五周岁,连续工龄满十年的,由医院证明,并经过劳动鉴定委员会确认,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
(四)因工致残,由医院证明,并经劳动鉴定委员会确认,完全丧失劳动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