告重婚罪需要哪些证据才可以起诉,具体如下:
1、结婚证。包括在民政局办理的合法的结婚证,也包括为了和对方同居生活而伪造的结婚证。
2、证人证言、视听音频材料、悔过书等。这些是材料一般是在没有办理结婚证的情况下来证明双方以夫妻名义同居生活的。在搜集证人证言、音视频材料以及悔过书的时候一定要注意证据证明方向为以夫妻名义同居生活。
3、同居期间所生子女的出生证明、子女所在学校的父母信息登记表等。一般情况下,双方若生育子女那么同居的时间就比较长,所以要收集子女信息以及双方共同抚养子女的证据,这些证据的证明力就比较强了。
4、双方同居生活的其他证据。比如说共同买房的证据,以夫妻名义参加公共场合的证据等等。
重婚罪是指有配偶又与他人结婚或者明知他人有配偶而与之结婚的行为。构成重婚罪的主体可以是有配偶者,也可以是虽然没有配偶但是还故意与有配偶者结婚的人。这里的结婚包括法律承认的登记结婚,也包括事实婚姻即以夫妻名义同居生活。
重婚罪属于自诉案件,一般告诉才处理,国家公权力机关不会主动干预。所以作为受害方如果收集好证据,可以自行向人民法院立案起诉。法院会根据受害方提供的证据综合判断被告人是否构成犯罪。如果构成犯罪,被告人将依法接受法律的制裁。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
第五十条 可以用于证明案件事实的材料,都是证据。
证据包括:
(一)物证;
(二)书证;
(三)证人证言;
(四)被害人陈述;
(五)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供述和辩解;
(六)鉴定意见;
(七)勘验、检查、辨认、侦查实验等笔录;
(八)视听资料、电子数据。
证据必须经过查证属实,才能作为定案的根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