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以直接以单位克扣工资为由,提起劳动仲裁,主张补发工资,解除劳动关系,支付1个月的经济补偿金。也可以在领完工资后,积极通过电子邮件或者快件(保留好邮寄单)的形式,向单位表达你的异议。每次领完工资之后,都必须积极通过电子邮件或者快件的形式向单位表达你的异议。若单位坐不住了,让单位辞退你,由其开具解除劳动关系通知书,看单位以何种理由解除劳动关系。若单位不能说明理由,单位承担违法解除的经济赔偿金(经济补偿金的2倍,最多2个月的工资),补足工资。当然你也可以选择继续履行,补足工资。如果你不想干了,直接以单位无故克扣工资为由,直接解除劳动关系,主张补足工资,支付经济补偿金。
一、劳动合同法支付经济补偿的情形
劳动者依照本法第三十八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三十六条规定向劳动者提出解除劳动合同并与劳动者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四十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四十一条第一款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除用人单位维持或者提高劳动合同约定条件续订劳动合同,劳动者不同意续订的情形外,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第一项规定终止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第四项、第五项规定终止劳动合同的;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二、离职调休怎么算
依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离职时调休没有休完的,用人单位要按加班计算加班费,一般按150%支付,如果是休息日加班的,按200%支付,节假日按300%支付。《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四十四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按照下列标准支付高于劳动者正常工作时间工资的工资报酬:
(一)安排劳动者延长工作时间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一百五十的工资报酬;
(二)休息日安排劳动者工作又不能安排补休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二百的工资报酬;
(三)法定休假日安排劳动者工作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三百的工资报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