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
1、大学生就业企业向所在地劳动就业管理局受理申请并初审;
2、人社行政部门审核;
3、财政部门抽查后,将租赁住房补贴资金拨付到劳动就业管理局设立的“就业专项资金支出户”;
4、劳动就业管理局拨付到大学生在银行开设的账户。
法律依据:
《青岛市高校毕业生在青就业住房补贴发放实施细则(试行)的通知》 第九条 补贴申报。申报人员根据要求在住房补贴申报 系统中填写信息提交申请后,由就业单位对提交的申报信息 进行核实确认。国内普通高校毕业生须在派遣期内进行初次 申报。未在规定期限内申报的,视为自动放弃申请资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