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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离婚房产更名需要哪些手续?

2023-10-02 来源:好走旅游网

本文主旨是提供离婚所需的文件清单,包括身份证及复印件、夫妻离婚协议书需加盖民政部门公章或民政档案部门印章、能证明夫妻共有财产的资料、房屋产权变更登记申请表以及房屋所有权证和共有权证。

法律分析

1.本人的身份证以及身份证复印件;2.夫妻的离婚协议书,此离婚协议书必须加盖民政部门的公章或者民政档案部门的印章;3.离婚证还有能够说明属婚后的夫妻共有财产的资料;4.房屋产权变更的登记申请表;5.包括房屋共有权证的房屋所有权证

拓展延伸

离婚后如何处理共同房产?

离婚后处理共同房产需要经过一系列的步骤。首先,双方应协商确定房产的归属。如果无法达成一致,可以通过诉讼解决。其次,需要办理房产过户手续,包括办理离婚证明、房产证变更等。同时,还需要解决共同贷款或抵押问题,可以选择一方承担债务或协商分摊。此外,还需考虑支付房产转移税、律师费等费用。在整个过程中,建议寻求专业律师的指导和协助,以确保合法权益得到保护。最后,处理共同房产的过程可能会涉及情绪和利益的冲突,双方应保持冷静、理性,尽量通过协商解决分歧,以达到公平、合理的结果。

结语

离婚后处理共同房产需经多个步骤。首先,双方应协商房产归属,如无法达成一致,可通过诉讼解决。其次,需办理房产过户手续,包括离婚证明、房产证变更等。同时,解决共同贷款或抵押问题,可协商分摊或一方承担。需支付房产转移税、律师费等费用。建议寻求专业律师指导,保护合法权益。处理过程可能涉及情绪和利益冲突,双方应冷静、理性,协商解决,达公平、合理结果。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七十六条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

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第一千零七十九条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第一千零八十五条离婚后,子女由一方直接抚养的,另一方应当负担部分或者全部抚养费。负担费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长短,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前款规定的协议或者判决,不妨碍子女在必要时向父母任何一方提出超过协议或者判决原定数额的合理要求。

第一千零八十七条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对夫或者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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