夫妻共同所有在婚姻期间所得财产,包括工资、奖金、生产经营的受益、知识产权的受益、继承或赠与所得的财产(除非明确只归一方)和其他共同财产。住房补贴和公积金也属于共同财产。
法律分析
1、夫妻在婚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包括工资、奖金、生产经营所得、知识产权所得、继承或赠与所得的财产(明确只归一方的除外),以及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2、根据《婚姻法》司法解释(二)第十一条规定,男女双方实际取得或应当取得的住房补贴、住房公积金属于上述所称的“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即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
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
(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第一千零六十三条
下列财产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
(一)一方的婚前财产;
(二)一方因受到人身损害获得的赔偿或者补偿;
(三)遗嘱或者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一方的财产;
(四)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
(五)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 该内容由 信金国律师 和 家和律云 共创回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