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缓刑的宣判方式都是当庭的吗?

2023-10-03 来源:好走旅游网

缓刑不都是当庭宣判,期满无违法行为则不追究刑责,有违法行为则立即收监执行。缓刑考验期从判决确定之日起计算,先行羁押时间不折抵考验期。一般不当庭给判决书,但此案例当庭宣判后十日内下达。择日宣判后立即下达判决书,均有法律依据。

法律分析

缓刑全不都是当庭宣判原因如下:

1、缓刑期间也属于是考验期,如果嫌疑人在着期间内没有违法行为的话,期满后,就不用被追究刑事责任;

2、如果在这期间有违法行为,那么就将对嫌疑人立即收监执行;

3、缓刑的考验期限,从判决确定之日起计算,判决确定之日即判决发生法律效力之日。判决以前先行羁押的时间,不能折抵缓刑的考验期限;

4、一般缓刑是不会当庭给判决书的,但对于此案件的判决结果会当庭的宣判,当庭宣判的就会在十日之内下达判决书;

5、如果是属于择日宣判的,那么就会在宣判后立即的下达判决书,这都是有法律依据的。

拓展延伸

缓刑判决是否一定需要在庭审中进行?

缓刑判决并非一定需要在庭审中进行。根据不同的司法制度和具体案件情况,缓刑的宣判方式可能存在多种形式。在某些情况下,法官可能会在庭审过程中宣判缓刑,以便当事人能够立即了解判决结果。然而,在其他情况下,法官可能会在庭审之后、经过审议后才作出缓刑判决。这可能涉及到法官对案件的深入研究和权衡,以及对被告人的个人背景、犯罪情况和社会影响等方面的考虑。因此,缓刑判决的宣判方式并非固定不变,而是根据具体情况和司法判断进行决定的。

结语

缓刑判决的宣判方式因司法制度和案件情况而异。有时,法官会在庭审中宣判缓刑,以便当事人及时了解判决结果。但在其他情况下,法官可能会在庭审后经过审议才作出缓刑判决。这取决于法官对案件的细致研究和权衡,以及对被告人个人背景、犯罪情况和社会影响等方面的考虑。因此,缓刑判决的宣判方式因具体情况和司法判断而异。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七十二条

【缓刑的适用条件】对于被判处拘役、三年以下有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可以宣告缓刑,对其中不满十八周岁的人、怀孕的妇女和已满七十五周岁的人,应当宣告缓刑:

(一)犯罪情节较轻;

(二)有悔罪表现;

(三)没有再犯罪的危险;

(四)宣告缓刑对所居住社区没有重大不良影响。

宣告缓刑,可以根据犯罪情况,同时禁止犯罪分子在缓刑考验期限内从事特定活动,进入特定区域、场所,接触特定的人。

被宣告缓刑的犯罪分子,如果被判处附加刑,附加刑仍须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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