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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法收购野生动物罪会被追究什么刑事责任

来源:好走旅游网

一、非法收购野生动物罪会被追究什么刑事责任

1、非法收购野生动物罪会被追究的刑事责任:如果收购的是国家重点保护的珍贵、濒危野生动物,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如果收购的是除上述动物以外的在野外环境自然生长繁殖的陆生野生动物,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罚金。

2、法律依据:《刑法》

第三百四十一条非法猎捕、杀害国家重点保护的珍贵、濒危野生动物的,或者非法收购、运输、出售国家重点保护的珍贵、濒危野生动物及其制品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违反狩猎法规,在禁猎区、禁猎期或者使用禁用的工具、方法进行狩猎,破坏野生动物资源,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罚金。

违反野生动物保护管理法规,以食用为目的非法猎捕、收购、运输、出售第一款规定以外的在野外环境自然生长繁殖的陆生野生动物,情节严重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二、非法运输珍贵野生动物制品罪的构成特征有哪些

1、非法收购、运输、出售珍贵、濒危野生动物、珍贵、濒危野生动物制品罪的客体要件

本罪侵犯的客体是国家重点保护的珍贵、濒危野生动物的管理制度。本罪的对象只能是国家重点保护的珍贵、濒危野生动物及其制品。人大常委会通过的《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动物保护法》第9条规定:“国家对珍贵、濒危野生动物实行重点保护。国家重点保护的野生动物分为一级保护野生动物和二级保护野生动物。”国务院批准并由林业部和农业部联合发布的《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物名录》中,共计258种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物。所谓制品,是指对捕获或得到的珍贵、濒危野生动物通过某种加工手段而获得的成品和半成品,如标本、皮张和其他有极高经济价值的动物部位、肉食等。

2、非法收购、运输、出售珍贵、濒危野生动物、珍贵、濒危野生动物制品罪的客观要件

本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违反野生动物保护法规,收购、运输、出售珍贵、濒危野生动物及其制品的行为。

所谓收购,是指未经有关部门批准以金钱作价,购买珍贵、濒危野生动物及其制品的行为;所谓运输,是指未经批准,私自运输珍贵、濒危野生动物及其制品的行为;所谓出售,是指未经批准,以牟利为目的出价售卖珍贵、濒危野生动物及其制品的行为,至于是否已实际获得利益,并不影响犯罪的成立。

无论行为人实施的是其中一种行为,还是同时实施数种行为,均可构成本罪。

3、非法收购、运输、出售珍贵、濒危野生动物、珍贵、濒危野生动物制品罪的主体要件

本罪的主体为一般主体,即凡是达到刑事责任年龄具有刑事责任能力的人,均可构成本罪。前段时间也可成为本罪主体。

4、非法收购、运输、出售珍贵、濒危野生动物、珍贵、濒危野生动物制品罪的主观要件

本罪在主观方面表现为故意,过失不构成本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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