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后房产证办理析产,双方到不动产登记机构,一般30日内就可以办理完毕。对按揭房产房屋在婚后的增值,应考虑配偶一方参与还贷的实际情况,对其作出公平合理的补偿。同时,在将按揭房屋认定为一方所有的基础上,未还债务也应由其继续承担。
一、夫妻离婚按揭房子加孩子名可以吗
可以,但是不能过户,夫妻离婚时约定将房屋赠与子女的,由于房屋处于按揭阶段,所以不能直接过户给子女,要等到还清贷款后,再办理过户登记。实际中,双方离婚时,对房产分割进行约定,或是经法院判决归为一方所有,同时约定或者判决房子的所有人继续还贷的,那么房子所有人就要继续承担向银行还款的义务。
不过,如果是夫妻共同房产,婚后按揭购房的,双方为共同还贷人。所以,离婚后只有离婚协议书不能解除何一方的还贷义务,因此,需要向银行申请变更主贷人或者减少共同抵押人。
否则的话,尚未解除还贷义务,另一方仍要按约定还款。
另外,实践中,离婚后还贷时会按以下确定:
1、一方个人债务由个人偿还
即婚前一方贷款买房,婚后夫妻共同还贷,产权登记为一方所有,那么尚未还清的房贷为个人债务,法院会根据房产的具体情况,判定由个人承担还贷义务。
那么,也即为房子所有人离婚后要承担还贷义务。
2、夫妻共同债务共同偿还
双方在结婚后以个人名义买房,银行的还贷义务由双方共同承担,因为为共同还贷人,一旦双方对此做了约定,离婚时要去银行变更主贷人等。
通过上述分析可以知道,依据《民法典》的规定,按揭的房屋是处于抵押期间,夫妻离婚时约定房屋归子女所有的,在还清贷款解除抵押前,不能直接过户给子女。所以在等贷款还清后,房屋才能过户。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条不动产登记机构应当根据不动产登记簿,填写并核发不动产权属证书或者不动产登记证明。除办理抵押权登记、地役权登记和预告登记、异议登记,向申请人核发不动产登记证明外,不动产登记机构应当依法向权利人核发不动产权属证书。不动产权属证书和不动产登记证明,应当加盖不动产登记机构登记专用章。不动产权属证书和不动产登记证明样式,由自然资源部统一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