订立和变更劳动合同,应当遵循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原则,不得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规章。劳动合同依法订立即具有法律约束力,当事人必须履行劳动合同规章的义务。二如果未签订劳动合同用人单位侵犯了你的合法权益时的基本的处置渠道是:1、首先要证明你们之间存在劳动关系及拖欠薪资的数额,证据包括:劳动合同、薪资发放证明等。2、如果没有签订劳动合同,那么工作证、劳动者填写的用人单位招工登记表、考勤记录、其他劳动者的证言、录音等都可以作为证据使用。3、对于恶意拖欠薪资的行为,除全额支付劳动者薪资报酬外,还需加发相当于薪资报酬百分之二十五的经济补偿金。4、有了足够的证据后可以先和老板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可以到劳动监察大队举报或申请劳动仲裁。如果对仲裁结果不满意可以在拿到仲裁书后15天之内到法院起诉。为了劳动者自身的利益,工作时一定要签订劳动合同保护自己。如果遇到用工单位恶意拖欠薪资等行为,自己又不知道怎样解决的,一定要找律师来咨询和帮忙,对那些不良单位不能一味姑息和忍让,学会用法律武器来保护自己。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第三条 订立劳动合同,应当遵循合法、公平、平等自愿、协商一致、诚实信用的原则。依法订立的劳动合同具有约束力,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应当履行劳动合同约定的义务。
第十条 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书面劳动合同。已建立劳动关系,未同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用工前订立劳动合同的,劳动关系自用工之日起建立。
第三十六条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劳动合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