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治安案件转刑事案件的法律依据?

2023-10-03 来源:好走旅游网

律师分析:

在上级人民法院在必要的时候,可以审判下级人民法院管辖的第一审刑事案件;若下级人民法院认定案件情形重大或复杂需要由上级人民法院审判的第一审刑事案件,可以请求移送上一级人民法院审判的,若是几个同级人民法院都有权管辖的案件,则是由最初受理的人民法院进行审判的。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

第二十四条 上级人民法院在必要的时候,可以审判下级人民法院管辖的第一审刑事案件;下级人民法院认为案情重大、复杂需要由上级人民法院审判的第一审刑事案件,可以请求移送上一级人民法院审判。

第二十六条 几个同级人民法院都有权管辖的案件,由最初受理的人民法院审判。在必要的时候,可以移送主要犯罪地的人民法院审判。

第二十七条 上级人民法院可以指定下级人民法院审判管辖不明的案件,也可以指定下级人民法院将案件移送其他人民法院审判。

第一百一十条 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或者人民法院对于报案、控告、举报,都应当接受。对于不属于自己管辖的,应当移送主管机关处理,并且通知报案人、控告人、举报人;对于不属于自己管辖而又必须采取紧急措施的,应当先采取紧急措施,然后移送主管机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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