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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或分居,抚养费如何计算?

2023-10-02 来源:好走旅游网

离婚后,子女抚养费的计算从离婚时开始,而非分居时开始。抚养费根据子女需求、父母经济状况和当地生活水平确定,一般为父母月总收入的20%至30%。如果父母同时抚养多个子女,可适当增加比例,但不超过月总收入的50%。支付方式一般为按月支付,也可一次性支付至子女十八周岁。法律依据为《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五条和第一千零八十六条。

法律分析

抚养费的计算是从离婚的那一刻开始,而不是从分居的那一刻开始。子女抚养费的数额会根据子女的实际需要、父母双方的经济状况以及当地的生活水平来确定。如果父母有固定收入,抚养费一般可以按照他们月总收入的20%至30%来计算。如果父母需要同时抚养两个以上的子女,他们可以适当增加抚养费的比例,但是这个比例一般不能超过月总收入的50%。

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五条

离婚后,子女由一方直接抚养的,另一方应当负担部分或者全部抚养费。负担费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长短,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前款规定的协议或者判决,不妨碍子女在必要时向父母任何一方提出超过协议或者判决原定数额的合理要求。

第一千零八十六条

离婚后,不直接抚养子女的父或者母,有探望子女的权利,另一方有协助的义务。

行使探望权利的方式、时间由当事人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父或者母探望子女,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由人民法院依法中止探望;中止的事由消失后,应当恢复探望。

二、抚养费应该怎么支付

抚养费的支付方式一般是按月支付,按月打入孩子抚养费的专用账户或在探视孩子时支付。实践中,很多当事人都要求对方一次性支付抚养费,一次性给付或以物折抵一般是以十八周岁为底线,即具体数目是按月或年的抚养费的数额乘以将子女抚养至十八周岁为止,计算总数一次性给付完毕。是否采用一次性的支付方式,要看对方的实际支付能力,以及当事人的态度。

结语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五条和第一千零八十六条,离婚后,子女抚养费的计算是从离婚那一刻开始,父母的经济状况、子女的实际需要以及当地的生活水平等因素会影响抚养费的数额。通常情况下,如果父母有固定收入,抚养费可按月总收入的20%至30%计算,同时抚养多个子女时,可适当增加比例,但一般不超过月总收入的50%。抚养费的支付方式一般为按月支付或在探视孩子时支付。根据当事人的实际支付能力和态度,是否采用一次性支付方式可以进行协商。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章 收养 第一节 收养关系的成立 第一千零九十四条 下列个人、组织可以作送养人:

(一)孤儿的监护人;

(二)儿童福利机构;

(三)有特殊困难无力抚养子女的生父母。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章 收养 第三节 收养关系的解除 第一千一百一十八条 收养关系解除后,经养父母抚养的成年养子女,对缺乏劳动能力又缺乏生活来源的养父母,应当给付生活费。因养子女成年后虐待、遗弃养父母而解除收养关系的,养父母可以要求养子女补偿收养期间支出的抚养费。

生父母要求解除收养关系的,养父母可以要求生父母适当补偿收养期间支出的抚养费;但是,因养父母虐待、遗弃养子女而解除收养关系的除外。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章 收养 第二节 收养的效力 第一千一百一十一条 自收养关系成立之日起,养父母与养子女间的权利义务关系,适用本法关于父母子女关系的规定;养子女与养父母的近亲属间的权利义务关系,适用本法关于子女与父母的近亲属关系的规定。

养子女与生父母以及其他近亲属间的权利义务关系,因收养关系的成立而消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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